广州市南沙区委组织部于2015年9月1日就上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10日。a) 为加快集聚服务新区(自贸区)产业发展急需的港澳及海内外各类优秀人才,确立人才和产业竞争比较优势,为南沙新区(自贸区)建设提供坚强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b) 高端领军人才的政策支持包括:给予经批准引进的高端领军人才相应的购房补助;为高端领军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优先安排服务;给予高端领军人才医疗VIP待遇;对有意落户南沙的高端领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给予优先办理;为外籍高端领军人才及配偶和子女,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等;

c) 重点发展领域急需人才可享受政务办理快捷服务、子女入学便利服务、家属就业优先推荐服务、优质医疗资源服务等社会综合配套服务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