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据本府卫生局111年11月4日桃卫医字第1110097196号函办理。
二、 为减轻偏远原住民族地区原住民就医交通费负担,本市补助具有原住民身份者(需居住于复兴区),可申请转诊、重大伤病及紧急伤病患就医、入住住宿型长照机构或孕产妇产前检查及生产之交通费,并依其居住地距离医疗院所之就医路程分级补助(无须交通费领据),以减轻民众就医负担。
三、 旨揭计划系补助居住于复兴区之原住民至医疗院所就医交通费用,每人每年可申请10次(每季不超过3次),若住所至医疗院所超过20公里即可申请。
四、 检附本案宣传单张电子档1份,倘有相关问题,可迳洽复兴区卫生所承办人刘先生,电话:(03)382-2325分机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