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检署赖检察长、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苗栗分会赖主委与苗栗县观护志工协进会林理事长于98年12月29日上午9时,在铜锣乡中平村,共同推展“修复式正义”,关怀馨生人,运用社会劳动人与司法替代役,协助馨生人家庭重新粉刷住屋,推动社会劳动人牵手馨生人除旧布新过新年。期使馨生人家庭放下仇恨及怨尤并使更生人有赎过自新之机会,让馨生人家庭真正感受到其悔悟向善之诚心,进而了解彼此宽容以待,消弭内心之愤恨,重新建构彼此之社会关系,创造一个双赢之局。
法务部自98年9月1日开始实施易服社劳动制度,此一制度使社会劳动人提供劳力服务社会弱势团体、个人,同时产生节省花费之效果,给予社会劳动人一个机会,不需入监服刑,也给他的家庭一个机会,安定家庭生活。苗栗地检署秉持上述理念慎选合适之社会劳动人,在社会劳动机构派员督导下至县境内馨生人家庭重新粉刷住屋,营造一个新的住居环境。
检察长肯定认同此次运用社会劳动人及司法替代役协助馨生人住屋粉刷改善居家环境之计划,并认为在社会劳动人及司法替代役积极配合、努力付出下,除可落实社会公益服务之理念,更可以社会关怀之方式来修复社会劳动者与馨生人之“社会关系”,使双方的需求、尊严得到满足与尊重,亦使个人、团体与社区受损坏的关系得到修复,充分发挥人饥己饥、人溺己溺精神且达到利人利己之目的。
参与单位:台湾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苗栗分会、苗栗县观护志工协进会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