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国际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本表下端补充资料内另行反映。
4、“预付账款”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如“预付账款”账户所属有关明细账户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付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有借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