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云南省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等领域科学研究的野外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0年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云南省科技发展规划,遵循自然环境分异规律,具有典型区域或领域代表性;

(二)具备满足观测需求的实验场地,有较为完善的观测实验基础设施,观测实验场地、基础设施用地应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具有未来3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明;

(三)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已正常运行3年以上,并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在本领域具有自身特色和较大影响,有能力承担省级及以上层次的科研任务;

(四)具有结构合理的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高效的运行机制及风清气正的科学研究氛围;

(五)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前提下,承诺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仪器设备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为社会和科研提供共享服务;

(六)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能够保障人、财、物等相关支撑条件。

新申报单位及人员系统注册流程详见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用户使用手册”。

联系人汪经理1536805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