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据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1年5月13日桃原教字第1110007907号函办理。

二、 原住民族语言是原住民族文化传承的根基,但因生活环境变迁、政府政策、经济等因素,导致现今社会中较为缺乏族语文学习环境,随着族语发展法的通过,教育部为鼓励社会大众共同营造族语学习环境,并推广原住民族语言教育学习空间及场域,让族语不仅是学习,也进一步融入生活,落实族语生活化,爰办理旨揭征件活动来寻找更多族语文教育学习环境营造方案,以达成语言文化保存与传承的目的。

三、 申请日期自即日起开始报名至111年7月31日(星期日)截止。

五、 倘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旨案业务承办人郑先生(电话:08-766-3800分机2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