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倡导儿童福利观念,推展儿童教育,保障儿童权利,促进儿童健全发展,增进儿童福利为宗旨。

目的 以倡导儿童福利观念,推展儿童教育,保障儿童权利,促进儿童健全发展,增进儿童福利为宗旨。

捐助方法 由财团法人心脏病儿童、吴麦文教、国泰建设文化教育等基金会、王志雄、王世雄、林谢罕见等捐助,俟完成法人登记后,得继续接受捐赠。

归档日期 1080108

变更原因 章程变更:原捐助章程第2、23条条文内容修订。法人图记变更登记。

1 台中市北区中清路一段100号15楼之1

章程变更:原捐助章程第2、23条条文内容修订。法人图记变更登记。

章程变更:1、原捐助章程第9条条文修订,经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民事101年度法字第45号裁定准予变更。2、章程第23条条文变更,经教育部中华民国101年10月31日台社(四)字第1010200977号函核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