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奖
家境清寒之大专院校新生或在学学生
家境清寒之大专院校新生或在学学生,而以父母双亡、单亡、单亲、家逢变故而贫困者为优先奖助对象。 1.台北市、新北市、宜兰、基隆、桃园、新竹县市所在地,公私立大学、技术学院、专科学校(二年制)新生或在学学生(专科五年制四年级、五年级)。博士班、硕士班学生及侨生不适用本办法
家境清寒之大专院校新生或在学学生,而以父母双亡、单亡、单亲、家逢变故而贫困者为优先奖助对象。 1.台北市、新北市、宜兰、基隆、桃园、新竹县市所在地,公私立大学、技术学院、专科学校(二年制)新生或在学学生(专科五年制四年级、五年级)。博士班、硕士班学生及侨生不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