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同意开展“2O19年度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批复》(浙评组函〔2019〕92号),经各设区市“三改一拆”(违建别墅清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有关单位推荐,省“三改一拆”(违建别墅清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推荐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二队等35个集体为2019年度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周天石等198名个人为2019年度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6月24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8:30—17:30)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在“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02号省“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2019年“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共35个)
二、2019年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共19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