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招标人”)委托,就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2200万吨/年炼油产品结构优化及质量升级项目所需部分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国际公开招标。现邀请投标人对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a.投标人应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包括制造厂商所在集团公司内负责销售的公司)。如果投标人是制造厂商所在集团公司内负责销售的公司,应提供声明,说明投标人与制造厂商隶属同一集团负责投标货物的销售工作。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b.如果投标人为境内注册公司,投标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c.如果投标人为境外注册公司,需提供有效的公司登记注册证明;
d.财务要求:境内投标人须提供与其名称一致的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其中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境外投标人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与其名称一致的、本公司盖章或签字认可的2017-2019年度财务报表(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必须具有在2007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签署的国内石油炼制项目160万吨/年及以上蜡油加氢或渣油加氢装置的气动或电动固定球开关球阀的销售合同业绩(至少提供两个项目的销售业绩合同),且满足以下要求:
1.每个项目销售业绩中压力等级为1500LB及以上阀门数量不少于10台;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证明。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无价销售合同影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设计院的设计资料、项目名称与规模、签约日期、压力等级、口径、阀门类型和数量等内容。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项目名称与规模、签约日期、压力等级、口径、阀门类型和数量等内容,均视为无效业绩。
每个有效业绩中,对于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在证明文件中应做明显标记,业绩不清晰或标记不清晰的,视为无效业绩。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从2020年9月17日开始至2020年9月24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