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身体的原因,无法写东西了,但是看到的事,逼迫着我要写一些文字。元宵节社火的一天,我每年是要去看的,今年身体不好,亦是去了。元宵节社火或者叫十五社火,多年来是天水人过年的一个传统项目,一个过年结束时的喜庆高潮,一个群众喜庆的日子。

社火结束后,传来一些关于社火的传言:先是一个在银行工作的朋友讲,在社火那天仅他工作的那个储蓄所就办理了几十个银行卡被盗或者遗失的业务;

再是马路边一位老人神秘的说十五社火结束,天水的“财娃子”在市里某大饭店大吃了一顿,为社火节大捞一把庆贺,出席的多达一百多人,期间还商议要以天水人民的名义给市政府上一份建议书:请求把每年一次的社火变成每月一次;

还听说,一位政协委员在十五社火节看到公安派出所接待群众报案的应接不暇,准备写个提案,建议政府社火节的一天在主席台专门设立群众报案接待组,以方便群众报案;

还听说一位社火节丢失了火车票、钱包的打工女,恸哭悲愤之余,一度要轻生被好心人劝阻并捐了钱,送上了车。

传言很多,有些明显是玩笑,但是或多或少都反映了一些十五社火节出现的一些瑕疵:群众喜庆的日子也是“贼娃子”的节日。

打开留言板,在社火节进行摄影报道的“乔理”的“价值近两万元的高级相机镜头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盗抢” ,社火节被盗的反映更是触目惊心。

说公安局不为社火节保驾护航,以我眼见不是,在社火节的那天,公安警察几乎全部出动,许多经常见不到的警察朋友,都看见了,互致了问候,公安局的领导都一身警服同一般警察一样执勤。

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在社火节过后,从天水报上看到有关社火节总结性报道文章,在涉及节会安全方面,全是维护秩序的,没有防范被盗,打击节会期间小偷的安排。这,大约是原因之一。

事后与朋友回忆,的确看到的全是在警戒线一边维护秩序的警察,没有在人群中发现有警察执勤,有无便衣警察就不得而知。重视维护秩序,忽视了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这样就出现了在众目睽睽之下之下,在有警察执勤的情况下,群众喜庆的日子也是“贼娃子”节日的现象。

随着天水社会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每年类似社火节会有大量群众聚会的活动很多,如何防止群众喜庆的日子也是“贼娃子”节日的现象出现,是政府,是公安部门应该重视的一件事。

老汉,说的虽在理,但世事历来如此。这个问题无解,只要不出人命。

政府、公安部门应该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