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一、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三) 在粮食行业及相关业务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三) 由理事会授权相关机构发给会员证。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四)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 积极主动配合协会开展工作,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协会可终止其会员资格:

(二) 一年以内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三) 给协会名誉带来重大损害的;

(五) 其他经研究可终止会员资格情形。

六、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其会员资格即行终止。协会通过协会刊物、协会网站或新闻媒体予以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