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3项。

(3)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项。

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