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新建8#石灰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海西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 西经信工备案【2019】01号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发包内容: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新建8#石灰窑项目土建(石灰工段新建厂房)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3 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企业备案报告登记》。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URL])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证明(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自2019年2月14日09:00时至2019年2月18日17:30时,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 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3 月 20 日 15:00 分整,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开标厅。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