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公司解散后,为最终了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1、普通清算。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
2、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
3、破产清算。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在破产清算中,法院和公司债权人直接参与公司清算.
根据××公司 年 月 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本清算组自 年 月 日正式成立现将本清算组成立后开展的清算工作报告如下:
公司共有多少债务债务的具体偿还情况.
本公司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确认报告内容不含虚假如有虚假全体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附: 公司清算公告登报格式; 如上图为标准格式或相关部门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