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语言中,有时会因词语的歧义,造成论证中有四个词的情况,此类因中词歧义造成的四词谬误,又称中词歧义谬误(fallacy of the ambiguous middle term)。例如:
大前提:保证公司的利益是作为一个公司负责人的责任。
小前提:阿翔出售变了质的鲮鱼罐头就是为了保证公司的利益。
结论:阿翔这样做是尽他自己作为一个公司负责人的责任。
上述论证大前提中的“公司利益”是指合法的利益,小前提中的“公司利益”是指非法的利益。因此该论证包含了四个词项:“(合法的)公司利益”、“作为公司负责人的责任”、“阿翔”、“(非法的)公司利益”,因此无效。
上述论证大前提中的“有理数”是指用于讨论某一概念的单元;小前提中的“有理数”是指一种数的种类,亦即前文所述单元所讨论的内容。因此该论证包含了四个词项:“有理数(单元)”、“47”、“初中数学的单元之一”、“有理数(数字)”,因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