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止2023年1月12日在集团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受邀请的人员。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分红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及相关监事会审议通过。
1、请各位股东携带身份证原件、股权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凭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股权证原件准时参会。
2、疫情防控要求:参会人员佩戴口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