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种子行业防汛抗旱检查工作的通知》(农种函〔2013〕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种子行业防汛抗旱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种子管理站抓紧制定辖区内种子行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迅速组织落实督促重点种子生产企业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措施,全面检查种子生产基地排灌设施和仓储、烘干措施,确保种子生产和仓储安全。于5月31日下班前将本市种子行业防汛抗旱的工作准备情况、已经开展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材料(电子稿)报省种子管理站。

二、各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单位要全面检查储备库防汛措施是否到位,对在库储备种子的质量抽样检查,确保储备安全以及在受灾后能够及时调运, 5月31日下班前将储备库防汛措施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电子稿)报省种子管理站。

三、省种子管理站将对部分市县防汛抗旱工作准备情况及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单位的防汛措施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