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现就我校2021年本科生、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补录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3月1日。未按时补录者视为自动放弃。

父母信息按照研究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在职研究生无需补录。

此次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通知本单位所有在籍本科生、研究生,按时提交完整和正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