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9年4月3日修订, 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徽省人民政府、黄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为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特制定《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安排表》。

通过分工安排,明确各部门信息提供和发布责任,有效优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推深做实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围绕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机构领导、领导活动、人事信息、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招标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监督保障、部门工作、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财政资金、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放管服改革、社会公益事业、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申请公开等31个信息发布栏目,制定发布信息具体内容和时限要求,明确信息发布部门和信息提供部门职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