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霞镇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各部门分工协作。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共惠安”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镇政府应***息按期移送县档案局,在惠安县档案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中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登入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惠安县档案局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中心获得政府主动***息。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如需当面申请***息或者咨询相关申请事项,请向山霞镇党政办公室或县档案局递交书面申请或咨询。

申请人在“中国惠安”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山霞镇人民政府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申请人可从“中国惠安”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6.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按照“中国惠安”政府门户网站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发布的“山霞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执行。

1.证件指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提出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申请时,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组织提出的,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机构法人授权证明。

3.所需信息内容的描述请尽可能包括信息的标题、内容概述、文号、发布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