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由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在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URL])政务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阳市行政中心17楼1707室,邮编:322100,电话:057986655591)

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698条政府信息中,从主要类别看,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可公开文件信息25条,占全部主动***息的3.6%;行政许可类信息622条,占全部主动***息的89.1%;机构职能类信息51条,占全部主动***息的7.3%。

1. 对部分信息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统一,各经办部门和人员对***息标准的把握还不够一致。

2.人员力量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但因编制限制,各项工作均由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不适应越来越高的工作要求。

1.进一步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统一信息公开标准和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