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2014年,本单位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健全有关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严格贯彻执行和完善已有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前审查、发布协调和内部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9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66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493条。
2014年,本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人事信息等六大类。
1.互联网。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公共资源交易网页”上查阅公文信息和交易信息。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可在本单位档案室查阅本单位政府信息。
2014年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2014年,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2014年,本单位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强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实现“应公开的一律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一律不公开”。
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