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我们结合实际,编制了《兰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兰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局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公开网址为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兰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
本单位还采用以下公开方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市教育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申请获取教育领域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到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