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1年监管信息公开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各项规定,并按照《中国***监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引》、《中国***监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扎实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促进政务信息公开,我局在原有《湖南证监局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的基础上,制订了《湖南证监局网上信息发布工作规程》和《湖南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办法》,分别对网上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信息公示的内容、时间、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不断提高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 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数量。我局主动公开的监管信息范围包括局内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依据和办理指引、行政许可事项审核进展情况和审核结果、诚信档案信息、辖区监管对象名录、辖区证券期货市场统计信息、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2011年,我局共公开监管信息3967条。

(二) 新闻发布情况。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发布新闻通稿、开展网上在线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效果。2011年共发布新闻稿17篇,接受媒体记者采访19次,召开媒体座谈会1次,在各主要媒体上刊登相关新闻报道32篇。

依据《湖南证监局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办公室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予以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予以登记后转交业务处室办理。我局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期限为15天。

2011年,我局未接到监管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没有因监管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监管信息公开是行政公开的重要内容,尚存在监管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流程需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专业培训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流程,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让公众及时知晓我局工作;二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就重大问题和突发事项与公众进行沟通,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