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日前,凡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刊物,或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知名动物保护组织门户网站上正式发表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参评作品如侵犯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评选工作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法律问题由参评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作品征集从2015年6月22日起,截稿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参评作品可刻录光盘邮寄到组委会,也可发送到评选工作委员会征稿电子信箱。
参评作品可以是电子版原稿、媒体刊载的截图、报刊复印件等。
请在电子邮件题目或邮件信封上注明“参评动保新闻奖”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