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兰女士,中央财经大学学士。曾先后担任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合经理助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经理。2014年5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交易室交易经理、固定收益投资中心研究助理、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现担任平安元泓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元和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全称 平安元和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0%。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等中国***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等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可交换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可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或距行权日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含)的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等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