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对拟上市后备企业,成立工作专班,优先支持项目用地,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在企业办理用地手续、税费缴纳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在落实沧州市奖励上市企业的基础上县级匹配等量奖励资金。(沧州市奖励政策:2022年1月1日起,对申请在境内A股上市的企业,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后,给予100万元补助;向中国***或沪、深、京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再给予200万元补助。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给予200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再给予100万元补助。执行过程中根据中国***相关政策变化调整补助时间节点。)
适用对象:2022年1月1日起,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的企业:向中国***或沪、深、京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的企业,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且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的企业。
操作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献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申报,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审核意见后上报沧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由市金融监督管理局报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