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资监管清单(2017年版废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权力运行、简政放权,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年内我们对《天津市国资监管清单》进行了修订,经市国资委第二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天津市国资监管清单(2017 版)》予以印发《天津市国资监管清单》(津国资法规[2014]82号文件印发)同时废止。相关材料电子版可在市国资委网站下载。

办事流程参见《天津市国资委行权履职行为流程图》

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管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资规划〔2012〕97号)

市管企业3-5年中期发展规划审核报送材料:(一)规划的正本及编制说明;(二)决定和审查规划的程序性文件;(三)相关的咨询评估、专家论证的结论;(四)其他相关文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