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规范外商在华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保证就业,维护公平竞争和国家经济安全。外商投资企业法,行政法规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于2006年9月8日起施行。2009年6月,“外商投资条例”投资购买国内企业“商务部经过一些修改后重新颁布。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条例”适用于股权并购。股权并购:一是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份;二是外商认购境内公司增加资本金,使境内公司变更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资产并购:一是外国投资者先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企业协议收购国内资产和经营企业资产;外商投资企业同意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投入资产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