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
(2)组建单位出具给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前需进行非企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6)专职从业人员名单(主管部门公章)及有关人员(指财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资格证明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根据章程中规定的任命程序提交相关材料)。
(8)验资报告(90日内有效):①集体所有制企业提交具有法定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②国有企业提交国资委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9)租房协议或产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10)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