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据中华出版伦理自律协会111年5月27日中华伦协总字第1110502号函办理(附原函)。

二、 检附本案活动说明、活动申请表及中华出版伦理自律协会简介各1份。

三、 本案活动详细资讯请电洽该会承办人简秘书,联络电话:02-25235131。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转知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修订“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病例定义并自本(112)年3月20日起适用,相关防治措施调整案更正说明。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委托国立教育广播电台制播“校园健康笔记”112年第2季广播节目讯息,广为宣传并鼓励学校教职员生与家长收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