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季度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酒驾”相关法律法规;2、二季度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国家安全法》;3.三季度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4四季度党组中心组学习《民法典》

2.四季度,请法律顾问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讲座。

1.一季度,通过“爱鸟周”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2.一季度,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3.三季度,开展秋冬季防火宣传月活动。

4.四季度,通过“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向广大市民进行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

主办单位:泉州市林业局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105593传真:0595-22217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