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在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督导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传达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
2.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3.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4.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5.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6.及时向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督导组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30条、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督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我校当前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广大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
各党总支、机关党各支部要积极支持督导组的工作,为督导组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为方便开展工作,督导组下设5个工作组。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的活动方案要及时上报督导工作组,重要的会议、重要的活动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要主动联系督导工作组。
宋辉(纪委办公室)负责督查相关文件的起草、整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