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在常年来的职业生涯中救助了不计其数的失衡正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在常年来的职业生涯中救助了不计其数的失衡正义理念,使更多受到拆迁困惑的被拆迁人拿到了满意的安置补偿,是业界的良心、责任、诚信律师的典范。 今天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就结合法院的相关问题和大家探讨一下: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