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刑事受援主体扩大及刑事受援时间介入提前所带来的刑事法律援助增势,近日,南通市出台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处置预案》。
该预案明确要求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应遵循及时报告、快速办理、反馈信息、质量管控的工作制度,指派具有一定年限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办理无期徒刑、死刑案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缩短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流程,确保符合刑事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将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通过旁听案件审理、征询公检法机关意见、检查卷宗等形式进行质量管控、督办,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据悉,该预案已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