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具教育部认可国内外大学博士学位,已具部定教师证书者尤佳。
(2)曾从事与所习学科有关之研究工作、 专门职业或职务。
(3)专长:干细胞医学、细胞治疗、人体微生物菌相等相关领域。
(4)教授课程:干细胞医学与细胞治疗特论、微菌转译医学特论等。
三、起聘日期:112年8月1日。
印并以长尾夹固定,勿装订成册。所有影本均请注明“与正本相符”并于右下角签章确认。
(1)个人资料表(以国科会个人资料表为主,另附上身份证件正反面影本或护照影本)
(6)经历证件影本【在职证明。如系外国经历请附中译本或英文本】
(7)合著证明(代表作如系数人合著,请附合著者证明。)
(11)其他有助于审查之相关资料(如教学或研究相关资料)
112年1月16日(一)前挂号寄达(以寄达本所为凭)。
应征信封请注明“应聘兼任教师”;合则通知,恕不退件及函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