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检送本市“111年桃园之光表扬大会实施计划”1份,请踊跃推荐学生,请查照。
一、 依据111年度桃园之光表扬大会实施计划办理。
(一) 表扬对象:桃园市各中小学生于110年度参加全国性各项比赛荣获第一名(含特优)者。(不包含分区比赛、征文或征画活动)
(二) 活动日期:1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中午12时30分。
(三) 活动地点:桃园市立综合体育馆(桃园市桃园区三民路一段1号)。
(四) 报名截止日:请于111年2月25日(星期五)前,将纸本报名表核章完成后,邮寄至桃园市杨梅区中山北路一段390巷50号,杨明国小辅导室王可富主任收(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五) 如对本案有所疑问,请电洽杨明国小王可富主任或林正明老师,电话:(03)475-4929转860或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