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迳修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本系111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迳修读博士学位”申请标准。
1.大学部及硕士班在学成绩皆前30%者。
民国111年10月18日(星期二)至10月26日(星期三)上班期间每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1.迳修读博士学位申请书一份。(申请书格式如附件表格)
2.历年成绩单一份(需含年级名次及百分比)。
3.研究计划构想书。
4.原就读或相关研究所副教授二人以上之推荐书(格式自订)。
有意申请同学请详阅附件本校“111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迳修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暨“学生迳修读博士学位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