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监〔2022〕2号)、《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宁财监〔2022〕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查目的、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经济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组织对2021年同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情况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必要时可延伸检查以前年度或2022年。并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单位预算管理检查、“1+X”专项督查相结合,积极创新监督执法方式方法,提升财会监督成效。

按照全省检查工作重点及宁德市安排我县检查任务要求,确定中共寿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寿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寿宁县自然资源局等4个单位为我县2022年会计监督检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