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对象:全县县域内已成立状态的游泳场馆按照信用风险分级从全县中低风险类别中按比例数量抽取。

抽查比例:50%

抽查内容:对游泳场馆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办理许可检查。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是否仍经营该体育项目检查。

检查方式:我局在系统平台中随机抽取检查主体随机 选派检查人员共抽取2所游泳场馆,主要是通过实地核查的方法进行检查,于2022年8月23日完成了对抽查对象的检查。

检查结果:2所游泳场馆均未发现问题。

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 执法人员已及时将抽查检�私峁�录入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