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是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开展社会服务承诺活动是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践诺诚信是树立卫生行业崭新形象的具体体现。按照纠风工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我院向社会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1、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党总支办公室。

2、拒绝收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

3、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

4、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5、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7、执行院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8、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合理收费,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