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筑企业跨地域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及外省进豫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豫建建〔2018〕21号)安排,结合各地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省厅决定5月份对部分省辖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现通知如下:

(一)听取受检省辖市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汇报,对所印发的有关建筑企业跨省或跨地区承揽业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检查。

(二)随机抽查并实地查看2至4家外省进豫建筑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暨信息系统一体化工作平台”(简称“一体化平台”)中进行登记;具体办公场所、工作人员等是否与一体化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一致;承建的工程项目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等岗位人员履职到位情况,包括其执业证书的有效性、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是否涉嫌存在挂靠、拖欠民工工资等行为。

(三)听取招投标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和建议。

(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将根据职责权限在检查结束后集中反馈给当地,各市要根据线索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或建议上报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