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教育部教学卓越奖评选及奖励要点”、本局107年9月12日桃教小字第1070075048号函暨慈文国小107年10月19日慈小教字第1070006679号函办理。

二、旨揭计划内各阶段活动、研习及工作坊,同意参加人员于活动期间以公(差)假登记。

三、本案参赛分为高中、国中、国小及幼儿园等4组进行,获奖教学团队奖励如下:

(一)金桃奖(第一名):各组1队,每团队奖金4万元,奖座1座,团队成员记功1次1人,嘉奖2次2人,其余成员嘉奖1次。

(二)银桃奖(第二名):各组2队,每团队奖金2万元,奖座1座,团队成员嘉奖2次1人,嘉奖1次2人,其余成员奖状1张。

(三)铜桃奖(第三名):各组3队(幼儿园组为1队),每团队奖金1万元,奖座1座,团队成员嘉奖1次1人,其余成员奖状1张。

(四)佳作:各组若干队,每团队成员嘉奖1次1人,其余成员奖状1张。

四、各组金桃奖与银桃奖学校共3队代表本市参加教育部教学卓越奖选拔,如放弃代表资格则取消前开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