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受理 1.办理步骤:受理 2.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3.审查标准: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对申办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告知。 4.办理结果:符合条件,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告知理由
(六)进京落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户口为外省市集体户的提供首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1.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2.数量要求:不限 3.介质要求:纸质 4.其他要求:无
(七)进京落户地址情况 1.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2.数量要求:不限 3.介质要求:纸质 4.其他要求:如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情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卡首页复印件;如迁入在京直系亲属户内须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房产证及亲属关系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新立户的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及亲属关系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申请材料总要求可在办理前先在[URL]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