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职业院校对新生综合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课程标准》,兼顾学生继续学习的需要有效衔接及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特制定本考试大纲。
语文科目要求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识记:指识别和记忆。要求能识别和记忆语文基础知识、文学文化常识和名句名篇等。
理解: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要求能够领会并解释词语、句子、段落等的意思。
分析综合: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合。要求能够筛选材料中的信息,分解剖析相关现象和问题,并予以归纳整合。
鉴赏评价: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价。
表达应用: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
探究:指对某些问题进行探讨;有发现、有创见。
掌握应用文体的写作格式及行文习惯;掌握常用应用文体种类:实习报告、实训报告、工作日志、会议记录、产品说明书、广告、协议合同,以及通知、通告、报告、请示、欢迎词等
1.能写记叙类、论说类文章。
语言知识及表达、文学文化常识、诗文、应用文体知识 约30%
判断、阅读分析题(以选择题的形式呈现) 约35%
2.总分160分,答题时间5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