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部务会报25日通过“电信法修正草案”,大幅提高第一类电信外资比例,从直接持有股份原先不得超过20%放宽为49%,外人直接及间接持股总数不得超过60%的规定则维持不变。
交通部官员表示,依WTO全球电信自由化协定,已有69个国家提交基本电信承诺表,其中亚太地区日本、新加坡、澳洲、新西兰、香港已完全开放外资,中共也承诺固网业务及移动电话业务分别在入会6年内及3年内,允许外国人直接投资比例达49%,因此台湾也决定大幅提高外人投资电信业比例,待本法一旦完成三读,将有助于提升台湾电信事业竞争力,并加速达成国际化目标。
不过交通部原希望“电信修正法草案”能在立法院上会期完成立法程序,但是因为作业延宕,加上立院因选举即将休会,使预计明年初发放执照的第三代行动通讯,将来不及适用新修正电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