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2岁男子因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今日(二月十三日)于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刑。

该名男子早前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并获发隔离令。在隔离期尚未届满前,他于去年七月二十四日离开其隔离地点,并移除电子手环。他被控一项违反《规例》第23(1)、(3)及(5)条及一项违反《规例》23(1)、(4)及(5)条 ,今日于粉岭裁判法院合共被罚款5000元。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对抗疫工作至关重要。为应对疫情,市民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减低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