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cc东网专讯】卫生署今日(2日)表示,3名人士因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今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刑。署方发言人强调,为应对疫情,市民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减低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署方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首宗个案涉及一名66岁男子,他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于去年8月15日离开其检疫地点。他被控违反《规例》第22(1)、(4)及(6)条,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罚款5000港元。
另外2宗个案分别涉及一名36岁男子和一名69岁女子,他们早前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并获发隔离令。在隔离期尚未届满前,他们分别于去年7月29日离开其隔离地点,并移除电子手环。该名男子被控违反一项《规例》第23(1)、(4)及(5)条及两项《规例》第32(1)及(3)条,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合共被罚款8000港元。该名女子被控违反一项《规例》第23(1)、(4)及(5)条及一项《规例》第32(1)及(3)条,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合共被罚款1万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