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探讨不同背景音乐情境下,三组不同智能程度之受试,于反复性组工作上所表现之生产量与正确率的差异情形。采3x4二因子重复变数实验设计。其自变项有二:(1)不同智能组别(分为普通学生组、轻度智能不足、中度智能不足等三组,每组22名)。(2)不同背景音乐(分为无音乐、古典音乐、disco前奏古典音乐、流行音乐等四类)。每一组受试皆参与四种背景音乐的实验处理,系属于重复量数。依变项是计算每一位受试在四类背景音乐的实验情境中,所从事的积木组合工作之生产量,及其正确率。特于实验前及实验完成后,分别实施奥卡纳手指灵巧测验,前测所得资料作为共变量,进行二因子重复量数共变数分析,后测资料作为评估三组受试视觉动作能力的进步情形。 本研究的主要结果如下:1.在反复性组合工作的生产量上,三组受试的成绩均达显著差异。2.不论是那组受试,在有背景音乐的情境下,其反复性组合工作之生产量,均高于无音乐的情境,而音乐类别间则无明显差异。3.在反复性组合工作之正确率上,三组受试的差异,均未达显著水准。4.不同组别和不同音乐类别间,不论在生产量或正确率上均无交互作用存在。5.在正确率的表现率上,只有流行音乐和无音乐间,及流行音乐和古典音乐间,具有显著差异。6.不论在何种音乐的情境下,生产量与正确率间未达显著相关。7.经过40次尝试后,只有中度智能不足组在前后测表现上达到显著差异,显示视觉动作能力明显的进步。